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九条规定: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,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,就认为自行脱党。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,并上级党组织批准。 附例: 关于×××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的决定
中共×××委员会: 我支部×××同志,于××××年×月起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,不参加组织生活,党支部多次找其谈话,进行教育,该同志仍不改正。至今已连续十二个月未交党费,未参加组织生活。经支部大会讨论,决定按党章第九条规定,对×××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,并从党内除名。 支部大会应到党员××名,实到××名,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××。通过举手表决,一致同意对×××同志按自行脱党除理。 请审批。
中共×××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:×××(签名) ××××年×月×日
关于对×××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的批复
×××党支部: 你支部××××年×月×日《关于对×××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的决定》收悉。经调查,×××同志无正当理由连续十二个月不交纳党费,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属实。经党委讨论,同意你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,对×××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,并从党内除名。 此复 中共×××委员会(章) ××××年×月×日 |
关于自行脱党的处理
fjdj.fjsen.com 2017-01-09 10:52:35 来源: 我来说两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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